明清两朝偏沅巡抚试探
时间: 2014-07-25 10:07
杨锡贵
以巡抚名官,“起于懿文太子巡抚陕西”,时为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1391);得名于“巡行天下,安抚军民”的特殊使命。初为临时性差遣,“事毕复命,即或停遣”[1],“各省专设,自宣德五年(1430)始”[2]。偏沅巡抚则晚至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始设。偏沅巡抚在明清两朝曾存在近130年之久,但湖南历史上这一最重要职官的建置变动情况,目前尚未见到专文介绍和论述。本文拟对其进行初步考察。
置罢不常的明代偏沅巡抚
偏沅巡抚一职中的“偏沅”,是偏桥和沅州两地省称的组合。偏桥在今贵州省施秉县境内,“县北门外故有桥,名偏桥”[3],地以桥名。明朝时施秉县属镇远府所辖,朝廷在此既曾设有作为行政机构的偏桥长官司,也曾设有作为军事机构的偏桥卫。沅州,在今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宋置,元朝升路,明朝时先改为府后降为州,清乾隆元年(1736)又升为府。偏桥与沅州同时与苗区错杂,“夫楚南密迩荒服,故设偏沅巡抚,挈一州一卫,以命幕府重其地也”[4]。该辖域的行政、军事管理机构以“偏沅”命名,表明“在明清时期,该地域具有极为重要的政治军事战略地位”[5]。
1. 设立时间与原因
《明史?职官志》称:“万历二十七年,以征播暂设。”[6]《罪惟录》帝纪卷14《神宗纪》:万历二十七年“冬十一月,诏以江铎开府偏桥镇扼贼”[7]。《明史》李化龙传:万历二十七年讨杨应龙,“帝以楚地辽阔,又擢江铎为佥都御史,巡抚偏沅。湖广设偏沅巡抚自铎始也。”[8]《神宗实录》卷344,万历二十八年二月乙亥(1600年3月15日):“以川、黔用兵,偏沅添设巡抚,上用江铎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偏、沅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十月壬辰,兵部复湘、桂会剿皮林叛苗,宜令抚臣江铎暂驻偏、沅进剿。”[9]
上引史料表明,偏沅巡抚始设时间,除《神宗实录》记为万历二十八年外,其余三则材料均记为万历二十七年。笔者揣度,前者当为实际到任时间,后者当为下诏设抚时间,故宜从后者。
设立之由,“以川、黔用兵”之故,系出于“征播”“扼贼”“讨杨应龙”的需要。播州,今贵州遵义。杨应龙先祖从唐乾符三年(876)入播州起,杨氏共世袭宣慰使二十九代。在明初内附。明万历十八年(1590),杨应龙起兵。二十二年(1594),明朝廷以南京兵部右侍郎邢玠总督川、黔军务,展开进击。次年,杨应龙听命罢兵。二十四年(1596),再次起兵,攻扰邻近土司。次年,攻掠江津、南川、合江,侵及湖广。明年(1598)又陷綦江,大事杀掠。二十八年(1600),总督李化龙率部突破娄山关,攻克海龙囤土城,杨应龙自杀。因此,偏沅巡抚是明朝在征讨杨应龙最关键时间节点设立的。当杨应龙之叛平定后,仍令江铎暂驻偏沅,以便“会剿皮林叛苗”。《明事断略》述及嘉靖时曾在辰州开府设官镇压诸苗之事后称:“治苗之法,剿抚互用可也。呜呼!开府辰州,虽一时权宜,然三省苗徒不时蠢动,提督军务,必不可少。后来偏沅巡抚之设,仿此事而行之者欤。”[10]故偏沅巡抚实为针对苗事而设立,而不是为了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政策”。
偏沅巡抚的设立,既然是基于对苗民用兵的需要,其职责当然就要偏重军事方面。前述谕旨已经说得十分明白,即“巡抚偏沅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在《明史?职官志》中,其规范性名称表述是“巡抚偏沅地方赞理军务”[11]。
《神宗实录》万历二十八年七月戊辰(1600年9月27日),兵部复:偏沅巡抚江铎守制回籍,“其添设巡抚衙门,贼阮藩平,宜如原议。允之。”[12]则偏沅巡抚初无衙门,至此方设。
2. 偏沅巡抚的置罢
检诸史籍,时置时罢是明朝偏沅巡抚的一个显著特征,基本情况如下:
为平定播州土官叛乱,万历二十七年自贵州巡抚析置,三十一年(1603)罢。[13]此为万历年间的情况。
天启二年(1622)十月复置。《熹宗实录》卷25:天启二年八月辛末(1622年9月12日),“湖广巡抚薛贞请敕四川、云南、广西三省协济黔饷;偏沅添设军门。下部议。”卷26:九月丙辰(10月27日),巡抚都御史傅宗龙认为贵州、湖广巡抚皆无法顾及偏沅地区,“偏沅宜更设一巡抚”。卷27:十月甲戌(11月14日),升“郧阳巡抚杨述中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偏沅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督贵州兵饷”。但该书卷28:十一月辛酉(12月31日),“以偏沅巡抚杨述中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贵州,兼制湖广辰、常、衡、永十一府并云南军务,兼理粮饷”。故偏沅巡抚当又罢。天启四年复置。卷39:天启四年二月丙午(1624年4月9日),“四川右布政使李仙品为佥都御史,巡抚偏沅”[14]。至天启末年,偏沅巡抚均未罢。此为天启年间置罢情况。
《明史?职官志》称偏沅巡抚于“崇祯二年定设”,但崇祯二年至九年史籍不见偏沅巡抚的记载,当罢。崇祯十年(1637)复置。《国榷》卷96:崇祯十年七月己巳(1637年8月22日),“陈睿谟为右副都御史,提督偏沅军务,巡抚湖南、湖北”[15]。《绥寇纪略》亦云:崇祯十年,“偏沅巡抚陈睿谟初受事”[16]。自此至崇祯末年,明偏沅巡抚未再罢。此系崇祯年间置罢情况。
3. 驻地及辖区
偏沅巡抚驻地,前述万历二十七年“开府偏桥镇”之记载,说明最初是设于偏桥镇的。但万历二十八年二月丙子(1600年3月16日)上谕以“远驻偏桥,鞭长不及马腹,况偏桥地僻城小,既驻总兵衙署,供亿力必不支,宜令抚臣移镇沅州而守,巡历清、平、偏、镇,以便就近策应”[17],说明又改驻到沅州。而天启五年(1625)“巡抚傅宗龙奏,苗寇披猖,地方受害,乞敕偏沅巡抚移镇偏桥,勿复回沅,凡思、石、偏、镇等处俾练兵万余人”[18],说明有可能又回驻到了偏桥镇。故偏沅巡抚驻偏桥或沅州,应该是根据地方治安形势的变化而定的。又雍正十年(1732)修《湖广通志》卷28《职官志》载:“陈睿谟,武进士,巡抚偏沅都御史,怀宗末年开府长沙,沅抚自此始。”[19]怀宗即崇祯皇帝,是明偏沅巡抚驻地在崇祯末年又曾迁至长沙府。
明偏沅巡抚辖区,史无明确记载。据勒润成先生考证:初应为明嘉靖二十七年“湖广贵州四川总督”直辖之地,估计应含湖广常德、辰州二府,四川夔州府东部地区,四川酉阳宣抚司,平茶洞长官司,湖广施州卫,永顺宣慰司,保靖州宣卫司,靖州直隶州及贵州东部地区,并推测贵州思州府、镇远府、黎平府亦属偏沅巡抚管辖[20],不仅仅是“挈一州一卫”而已。
4. 明偏沅巡抚任职员缺
按明制,巡抚并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故在被派巡抚某地时,均加授都察院的宪衔,任偏沅巡抚一职者亦遵从此制。表1说明,从万历二十七年至崇祯十七年,除去1人由他职兼任者,其余6员均以右职宪衔出任此职,无人以左职衔出任。同时也说明,所谓明代偏沅巡抚“多为世袭”之说无据。明代出任偏沅巡抚者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
表1 明朝偏沅巡抚员缺更替年表[21]
姓 名 |
籍贯 |
出任前官职 |
在任时官职 |
在职年时间 |
江 铎 |
浙江仁和 |
山西按察使 |
右佥都 |
万历二十八至二十九年(1600~1601) |
杨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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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郧阳右佥都 |
兵右侍兼右佥都 |
天启二年(1622)十月甲戌至十一月辛酉 |
李仙品 |
陕西高陵 |
右布政 |
右佥都 |
天启四年二月丙午至五年三月丁巳(1624~1625) |
闵梦得 |
直隶吴兴 |
右布政 |
右副都 |
天启五年三月甲戌至六年六月壬子(1625~1626) |
张鹤鸣 |
安徽阜南 |
贵总督 |
川贵总督兼 |
天启六年十二月壬戌~崇祯元年(1626~1628) |
陈睿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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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布政 |
右副都 |
崇祯十年七月己巳至十六年七月(1637~1643) |
李乾德 |
江苏南充 |
不明 |
右佥都 |
崇祯十六年八月至十七年(1643~1644) |
傅上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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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袭置后的偏沅巡抚
清顺治元年,当明崇祯十七年(1644),清军进入北京,爱新觉罗·福临建立了全国性的政权。三年(1646)正月,清军南下入湘。次年,陷长沙、湘阴。至六年八月,清军定湖南。清朝建立后,承袭了明朝中叶以来已经制度化了的地方督抚制度,偏沅巡抚亦予保留。
1. 袭置、移驻与改名
清军南下入湘的前一年,即顺治二年七月初十(1645年8月30日),朝廷即“以高斗光为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巡抚偏沅”[22],仍驻节沅州。又,《陶密庵先生年谱》顺治十年二月条记载,“清偏沅巡抚金廷献得先生……夜,集鞫于真武庙。按:长沙巡抚行辕左侧,旧有玄武庙,亦号真武庙”[23]。则偏沅巡抚又当时常外出,长沙即曾作为其暂驻之地,设有行馆或办事机构。时湖南北均属湖广行省,偏沅巡抚、湖广巡抚并立。
康熙三年三月十二日(1664年4月7日),清廷对两湖的行政辖境作了明确的划分,“以湖广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州、荆州、襄阳、郧阳八府归湖广巡抚辖,长沙、衡州、永州、宝庆、辰州、常德、岳州七府,郴、靖二州归偏沅巡抚辖”,并“增湖广按察使员缺驻长沙府”[24]。依照自然地理形势划分后的两湖行政辖境,使偏沅巡抚辖有湖广行省的南境,洞庭湖以西以南和五岭以北的广大地区成为一个有机的行政整体。四月初一日(4月26日),朝廷命湖广右布政使移驻长沙,辖长、宝、衡、永、辰、常、岳等七府,郴、靖二州。[25]闰六月十二日(8月2日),命偏沅巡抚自沅州移驻长沙,[26]事在周召南任内。
雍正二年(1724),以官名与地不相符,偏沅改为湖南,事在魏廷珍任内,偏沅巡抚之名遂成历史陈迹。
对明清两朝偏沅巡抚的变动,清《(雍正)湖广通志》总结道:“湖南巡抚都察院,在府城(笔者按:此系指长沙)内西北。旧驻节沅州,兼辖偏桥卫,为偏沅巡抚都察院。后偏桥卫割隶贵州,[偏沅巡抚都察院]移驻长沙,仍名偏沅巡抚。雍正二年,抚臣魏廷珍以官名与地不相符,咨部改偏沅为湖南。今为湖南巡抚都察院。”[27]
2. 人事变动
清代出任偏沅巡抚一职者,据《清史稿》卷二百一《表》四十一《疆臣年表五·各省巡抚》记载,共有23人24人次,其中赵申乔两次出任偏沅巡抚;光绪朝《湖南通志》卷一百二十一《职官十二·国朝一·原设偏沅巡抚》记载,共有22人。两者略有歧异。又据《东华录》康熙十二年二月初四日(1673年3月21日)载有“削解任湖广总督张长庚太子少保衔,以任偏沅巡抚时捏报恳荒故也”[28],则张长庚亦曾任偏沅巡抚,待考。此外,审事侍郎王度昭曾一度署理偏沅巡抚。兹综合以上两种史料记载,并据王先谦编《东华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等资料,将清代出任偏沅巡抚一职的人员变动情况列表如下,并对若干问题加以说明。
表2 清朝偏沅巡抚员缺更替年表
姓名 |
籍贯 |
任前官职 |
任时官职 |
在任时间 |
备注 |
高斗光 |
山东嘉祥 |
故明凤阳 巡抚 |
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 |
顺治二年七月初十至 四年十月十一日 (1645.8.30—1647.11.7) |
降调 |
钱 缙 |
奉天 |
河南右布 政使 |
右副都御史 |
顺治四年十月十六日至 六年正月丁丑 (1647.11.12—1649.2.28) |
罢 |
金廷献 |
奉天 |
御史 |
右佥都御史 |
顺治六年正月廿二日至 十年十一月十六日(1649.3.4—1654.1.4) |
病免 |
冯圣兆 |
|
宣府巡抚 |
右副都御史 |
顺治十年十二月初一日(1654.1.19—?) |
调离 |
袁廓宇 |
陕西富平 |
江南督粮道参议 |
右佥都御史 |
顺治十一年正月十八日至 十八年闰七月十二日(1654.3.6—1661.9.5) |
休致 |
周召南 |
奉天 |
|
|
顺治十八年闰七月廿日至 康熙八年 (1661.9.13—1669) |
|
卢 振 |
奉天 |
内秘书院 学士 |
|
康熙八年八月初四日至 十三年(1669.8.29—1674) |
先逃后逮,秋后处决 |
韩世琦 |
奉天 |
江宁巡抚 |
|
康熙十三年二月初一日至 二十二年九月 (1674.3.7—1683.10) |
调任四川巡抚 |
丁思孔 |
奉天广宁 |
江苏布政使 |
|
康熙二十二年九月初五日至二十七年二月十一日(1683.10.24—1688.3.12) |
调为河南巡抚 |
兴永朝 |
汉军镶黄 |
四川按察使 |
|
康熙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八年五月十七日(1688.3.22—1689.7.3) |
迁任福建浙江总督 |
郑 端 |
直隶 |
安徽布政使 |
|
康熙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九年六月十四日(1689.7.7—1690.7.19) |
调任江苏巡抚 |
于养志 |
奉天 |
浙江布政使 |
|
康熙二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至三十年(1690.7.29—1691) |
调离 |
王 樑 |
奉天 |
|
|
康熙三十年正月二十日至三十三年二月初六日(1691.2.17—1694.3.3) |
迁 |
董国升 |
奉天 |
|
|
康熙三十三年二月十九日 至三十四年 (1694.3.14~1695) |
调离 |
杨凤起 |
汉军正红旗 |
布政使 |
|
康熙三十四年七月初五日至三十七年八月十八日(1695.8.14—1698.9.21) |
革罢 |
金 玺 |
奉天 |
左副都御史 |
|
康熙三十七年八月卅日至 四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1698.10.3—1703.2.4) |
先迁刑部右侍郎,后降四级调用 |
赵申乔 |
江苏武进 |
浙江巡抚 |
|
康熙四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至四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703.2.4—1711.2.8) |
先离任候审,后迁左都御史 |
潘宗洛 |
江苏宜兴 |
内阁学士 |
|
康熙五十年正月二十二日至五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1711.3.10—1713.11.10) |
罢 |
李发甲 |
云南河阳 |
福建布政使 |
|
康熙五十二年九月至十二月二十一日 (1713.11—1714.2.5) |
忧免 |
李 锡 |
奉天 |
|
|
康熙五十三年正月二十二日至十二月十七日 (1714.3.7—1715.1.22) |
调离 |
陈 瑸 |
广东海康 |
福建台湾道 |
|
康熙五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五日(1715.1.29—1715.12.30) |
调离 |
李发甲 |
云南河阳 |
湖南巡抚 |
|
康熙五十四年十二月至 五十六年(1715—1717) |
病免 |
王之枢 |
直隶定州 |
内阁学士 |
|
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初三日至雍正元年正月二十一日(1717.12.5—1723.2.25) |
迁 |
魏廷珍 |
直隶景州 |
两淮盐政 |
|
雍正元年正月二十日至 二年六月十九日 (1723.2.24—1724.8.7) |
革调 |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清承袭明朝偏沅巡抚官职后,初亦从明制加授都察院宪衔,且在史书记载中亦称巡抚某地,至迟从周召南任职始,才不加宪衔,亦不再称巡抚偏沅,而称派某某人为偏沅巡抚。
表2中的高斗光、王樑、董国升三员,光绪《湖南通志》分别作高光斗、王良、董安国,本表从《清史稿》《东华录续东华录》之记载;冯圣兆一员,光绪《湖南通志》漏载。兴永朝、魏廷珍二员籍贯,光绪《湖南通志》分别作奉天、河间,本表从《清史稿》之记载。
高斗光降调,系因“坐蓄发重犯不行”[29]而被特参的结果。
冯圣兆出任偏沅巡抚时间,《东华录》作十二月初五日,离任时间不明,顺治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1654年11月4日)奉调巡抚延绥。[30]
卢振任内,值吴三桂之乱初起进攻长沙之时,作为封疆大吏,竟然弃长沙,奔回京城,康熙十分震怒,遣部员将其逮捕。京法司狱奏:“卢振为封疆大臣,乃于长沙未变之先,委地潜逃,应论绞。”得旨:“卢振着监候,秋后处决。”[31]
杨凤起革职,系因在湖南藩司任内“承丈造册,出过印结,专怙己私,罔恤民隐,欲取齐各属并无不均印结,混结此案,殊属溺职”[32]所致。
金玺降调,缘其隐惹红苗抢掠之事。康熙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1703年5月27日):“吏部、兵部会议吏部侍郎傅继祖等往湖南察审红苗抢掠一案,地方官隐匿不报是实,应将总督郭琇、提督林本植、巡抚金玺、总兵官雷如俱革职。”得旨:“总督郭琇、提督林本植着革职,巡抚金玺着降四级调用,总兵官雷如着革职留任效力。”[33]
赵申乔原任浙江巡抚,朝廷获知“镇筸红苗肆行掳杀,地方官不究不报”这一情况后,命其与吏部左侍郎傅继祖、工部右侍郎甘国枢“驰驿前往湖南,详察具奏”[34],遂调任偏沅巡抚。其离职系因与湖广提督俞益谟“互相参劾,有乖大体。巡抚有疆陲之责,提督有弹压地方之任,伊等同在一省而不相睦,必致贻误地方,着俱离任候审”。于康熙四十九年正月初六日(1710年2月4日)奉旨离任候审后,“偏沅巡抚印务着差往审事侍郎王度昭署理”[35]。
魏廷珍出任偏沅巡抚的情况是:雍正元年正月二十日(1723年2月24日),公舅舅隆科多捧出上谕:“巡抚王之枢员缺着魏廷珍补授,谢赐礼到任后,魏廷珍自扬州即速赴伊巡抚任。”又奉上谕:“著魏廷珍:伊受皇父恩之人,朕今又用巡抚,想魏廷珍断不负皇父之恩,亦不负朕。着传谕。”[36]
参考文献
[1][6][11]张廷玉等.《明史》(六)卷73.北京:中华书局,第1767~1768、1779、1779页.
[2]王世贞.《明会要》卷34《职官六?巡抚》.
[3][4]清?卫既齐.《重修偏桥碑记》.《(雍正)贵州通志》卷37.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5]陈靖华.《明代儒臣朱英家族户籍考》.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
[7]靳润成.《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P64
[8]张廷玉等.《明史》卷228.北京:中华书局,第5985页.
[9][12][16]转引自吴廷燮.《明督抚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690、690、691页.
[10][13][14][15][17][18][19][20]引自靳润成.《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64、63~64、65、66、65、65~66、66、66页.
[21]引自鲁佳《明代官职中的“左”与“右”》附表46《偏沅巡抚年表》,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4月30日,第209页.
[22][24][25][26][28][29][30][31]王先谦、朱寿朋.《东华录东华续录》(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影印本,第244、510、510、512、578、271、369、593~594页.
[23]熊治祁编.《湖南人物年谱》(一),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第194页.
[27]清《(雍正)湖广通志》卷16.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32][33][34][35]《东华录续东华录》(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影印版第360、429、424、515页.
[3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第一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0页.
(作者单位: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教育科研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