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运动时期的湖南不缠足会
时间: 2014-07-31 16:07

过去学术界对维新运动的研究,主要围绕康有为、梁启超等骨干分子的思想和行动而进行。在人们的意识中,维新运动刚成为历史研究对象的时候,学术界首先想要了解该运动最先进的成分是什么?或者想知道运动的领袖有何种思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维新运动的思想领袖康有为于光绪二十一年乙未科才当上进士,光绪二十四年的时候也只不过是一个工部主事而已。维新运动的特色在于:官僚资历如此浅短的人物却在官僚世界外组织一个政治运动,并在士大夫阶级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最近在学术界出现了以参加维新运动、同情维新运动的各阶层士大夫为对象的研究,以及考察维新运动对士大夫社会造成何种影响的研究。这一事实说明今日学术界的关注点不仅放在运动最先进的地方,而且已经转移到了运动和当时整个“社会”的关系这一点上。
笔者在2013年1月发表的论文上曾讨论过维新运动时期的学会运动。笔者认为学会运动的积极意义在于:维新派通过学会运动实现了水平型社会网络,把学会组织的士大夫集团视作改革与“保国”的主体,进而产生了绅权对政治权利的要求。
维新运动时期出现了诸多学会,本文拟对湖南省的学会运动,尤其以湖南不缠足会为中心的士绅的动向进行讨论。因为维新运动时期的湖南是由巡抚陈宝箴等维新派占据省政首脑,在地方最积极进行维新政策的省份,而且在省政首脑的积极劝导之下,在湖南的学会运动也相当活跃。湖南不缠足会是在湖南拥有最多会员的学会。
学术界曾经讨论以不缠足会运动为代表的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时候,多从解放妇女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但最近部分学者提到缠足的“文化价值”并重估缠足在文化史上的意义,以此为背景,有些学者指出维新运动时期的不缠足运动也彻头彻尾是男性的运动,其目标在于将女性的身体改造成适合于生育“国民”的“健康”的身体。在这样的妇女“解放”运动中,女性的主体性并不被重视,甚至于给妇女以做“贤妻良母”等新的压力[8]。不缠足的主张与其说是为了解放妇女,不如说是为了富强的政治性言说。
民国时,贾伸总结“我国近今天足运动”的趋势说“甲午(光绪二十年)以前,是官家杂个人运动;甲午以后,是民间团体的运动”,“戊戌(光绪二十四年)以前,是少数人的觉悟;戊戌以后是普遍的觉悟”[1]。贾氏说,从甲午到戊戌,不缠足运动自个人的主张变化成有组织的运动,不缠足的主张也成为普遍的舆论。贾氏的如此评价,与笔者在前一篇论文里关于维新运动时期学会的评价大致相同。那么,当时拥有最大动员规模的不缠足会与维新运动,以及此时的绅权的伸张,有什么样的关系?
维新运动时期反对缠足的思想潮流,我们可以从夏晓虹的研究中获取基本的信息,关于湖南的不缠足思潮,也有王尔敏的论文[2]。关于维新运动时期的学会运动,笔者认为有三点特征:一为利用报刊、宣传册子等新媒体的宣传;二为显示自己组织的公开性;三为对水平型社会联结的需求。本文以上述三点特征再加学会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作为分析的视角,讲述维新运动时期的不缠足运动与湖南不缠足会的活动。
在维新运动时期不缠足运动大大兴旺之前,光绪二十一年已有英国人立德夫人提倡成立了天足会,四川、广东两省已经有中国人反对缠足的行动。但不缠足运动呈现出跨省界的发展,还是以上海不缠足会的成立以契机。先于上海不缠足会的成立,梁启超在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发行的《时务报》第十六册上,发表了《戒缠足会叙》。梁氏在此文中强调缠足如何野蛮,接着说道:“中国之积弱,至今日极矣。欲强国本,必储人才,欲植人才,必开幼学,欲端幼学,必禀母仪,欲正母仪,必由女教。人生六、七年,入学之时也,今不务所以教之,而务所以刑戮之、倡优之,是率中国四万万人之半,而纳诸罪人贱役之林,安所往而不为人弱也?”梁启超说正因为要富强,才需要健康的母亲,可谓是典型的近代“贤妻良母”论,代表着维新运动时期不缠足会运动的性质。此后以梁启超、吴樵为中心的同仁共同拟定《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在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一日的《时务报》第二十五册上刊登,而在比《章程》所预告的五月初一日晚一个月的六月初一日,上海不缠足会在《时务报》上发表该会成立的宣言。之后该会的会务从时务报馆改归大同译书局让康广仁办理,但应梁启超的托付,汪康年继续将不缠足会董事和捐款者的名单在《时务报》上刊登[3]。《时务报》是维新派最大的媒体,上海不缠足会能够利用它进行自我宣传,对湖南的不缠足运动给予了很大的影响。
在本部置于湘报馆的湖南不缠足总会(以下略称“湖南不缠足会”或“不缠足会”)开始其活动之前,在湖南已经有部分士绅开始反对缠足的行动。那么不缠足会之前反对缠足的士绅们与湖南不缠足会之间,有何种关系?
关于湖南不缠足会成立前在湖南所存在的反对缠足的行动,现在能知道的有长沙府和岳州府的两例。首先看一下岳州的例子。吴性刚在《时务报》上看到了梁启超的《戒缠足会叙》,受启发结成岳州戒缠足会,到光绪二十三年末为止,招集了40、50人左右的会员[4]。跟岳州戒缠足会相比,更为重要的是长沙的卫足会。据黄享理在南学会上的发言,在长沙有陈保彝、郑业墉、余式德、黄为焕四人,光绪二十三年三月的时候已“与同志者数十人立约(反对缠足)三载矣”[5]。光绪二十年立约的时候,陈保彝等的活动似尚未发展成有组织的阶段,但到了光绪二十三年闰三月,已发展成“凡入会者百数十人”的组织[6]。陈保彝等的卫足会,似后来发展成湖南不缠足会,或者与不缠足会合并成一体。《湘学报》第三十四册发表了《湖南办理不缠足会启》(后详述)和《卫足会谱凡例》。其中《凡例》说“戒缠足会创于三年以前”。这里的“戒缠足会”,好像不是他们的会,而是不缠足运动的总称。但《凡例》不缠足运动“创于三年以前”的说法,似有将自己的会置于创始不缠足运动的领先位置的意识。上文所引黄享理在南学会上的发言说陈保彝等“立约三载矣”。就是说,这里的“卫足会”很有可能是陈保彝等组织的会。介绍陈氏等活动的《湘报》第四十三号的报导叫《卫足述闻》,这也可以说在篇名上留下了他们的会名。如下文详述,湖南不缠足会的《章程》基本上袭用上海不缠足会的《章程》,但上海《章程》所没有的第一条说“此会一名卫足会,亦名不缠足会”,而且《湖南办理不缠足会启》与《卫足会谱凡例》同时在《湘学报》上发表。这些均暗示着卫足会与不缠足会之间的连续性。另外,卫足会会员中可以知道姓名的有上述四人,其中郑业墉见于《湘报》第三十一号的不缠足会会员名单,陈保彝、余式德二人见于第五十九号。至于黄为焕,与也见于第五十九号的“黄为瑍”,虽不知哪为正确,但应为同一人[7]。就是说,从其会员的角度看,也可以支持卫足会与不缠足会之间所存在的连续性。
从卫足会等的活动可看出,反对缠足的气氛在湖南也形成了。以此为背景,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初二日的《湘报》第十五号,刊载了洪文治的《戒缠足说》,两天后的第十七号,也登上了“补洪君所未尽”的唐才常:《书洪文治戒缠足说后》。在宣布正式成立之前发表反对缠足的论著这一手法,让人想起上海不缠足会的做法。旋后,湖南不缠足会发表自己的成立宣言。首先《湘学报》在三月十一日的第三十二册,和闰三月初一日的第三十四册上,分载了总董徐仁铸、黄遵宪二人,董事沈明煦等十二人共同签署的《湖南办理不缠足会启》。与此同时,湖南不缠足会董事刘善浤在《湘报》自三月十四日的第二十五号至十七日的第二十八号上,连续发表不缠足会成立的预告说“不缠足总会设于省城小东街湘报馆内,不日开办。有愿入会者,请至本会注册,以便登报。其详细章程,容后续出”,二十八号同时登出了黄遵宪、徐仁铸、熊希龄、梁启超等董事十六人的名单。接着三月十九日的《湘报》第三十号,刊载了《湖南不缠足总会简明章程》。此《章程》共有二十一条,除了第一条是上海的《章程》所没有之外,其余二十条除具体的地名等外基本上袭用了上海《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另外,在《湘报》第二十八号上的董事十六人中,有黄遵宪、熊希龄、梁启超、谭嗣同、邹代钧、张通典的六人,同时为上海不缠足会的董事。由上述可知,湖南不缠足会的活动可以说是将上海不缠足会的运动方式直接移植给湖南的。集聚在湘报馆的湖南维新派通过不缠足会的成立参与了湖南反对缠足的运动,并给它引进了先进地区上海的运动方式。
在本文的开头提出了四点分析不缠足会活动的视角。我们在湖南不缠足会的活动上,也能很清楚地看到此种维新运动时期的学会所特有的性质。
首先是对报刊的利用。湖南不缠足会的本部在湘报馆,这已充分地表明不缠足会与湘报馆其实为一体的事实。在上文已详述,湖南不缠足会的重要文件都在《湘报》上发表,除了上引洪文治、唐才常的论说之外,有第六十一号的易瑜:《论女学校及不缠足会之善》、第六十六号的慕莲:《卫足诗并序》、第一百零一号的刘曾鑑:《论女学塾及不缠足会未得遍行之故》、第一百四十九号的徐仁铸:《宝庆府不缠足分会序》、第一百五十一号的曾继辉:《不缠足会驳议》等,均在《湘报》上发表。除了这些论说之外,还有前引《卫足述闻》等有关不缠足运动的报道常见于《湘报》上。
接着介绍不缠足会利用的宣传册子。首先是《不缠足歌》。《湘报》自闰三月初一日的第四十号开始,在报末广告栏登《印送不缠足歌》的广告称“凡欲阅者,请至南正街俞宅领取”。这里的《不缠足歌》,应该是《湖南不缠足总会简明章程》第七条所说“凡入会报名后,由本馆曾《戒缠足歌》一本,以为入会之据”中的《戒缠足歌》。因此可以说,登在《湘报》的此一广告,不仅是为了颁发宣传册子的广告,也兼有招募会员之公告的意义。《不缠足歌》的广告,直到四月二十六日的第八十六号在《湘报》的广告栏中频繁出现后从报上消失,但在自七月二十五日的第一百五十一号至二十九日的第一百五十四号的报上重新出现,并说“歌本已续印出,凡欲阅者请来领取”。这意味着,欲入不缠足会的士绅超过湘报馆的预测急速增加,宣传册子很快就没存货了。另外,据三月三十日的《湘报》第三十九号的报道,“新化曾茂才继辉倡办不缠足会,勇猛坚忍,手携论说多篇,沿门劝谕,不惮笑骂。通县绅商大家,悉为所感,其顽梗未化者,仅二团耳”,“武冈唐茂才鑑、袁茂才灼等,亦汇刻有论说一集,力以开化为任”。由此可知,省内各地呼应不缠足运动的士绅们,自编反对缠足的宣传册子,以便招集同人。关于宣传这一点,再介绍一有意思的例子。李复泰鞋铺从四月十九日的第八十号开始,在《湘报》末登上“不缠足云头方式鞋”的广告。这估计主要是商贾在不缠足运动中看出了商机,但此广告可以令人知道放脚之后也有鞋子穿,在普及不缠足运动上有一定的宣传效果。
接下来是第二点:学会的公开性。湖南不缠足会与上海不缠足会相同,在其《章程》第九条、第十三条说将登记新入会者姓名的“草籍”汇集做作为正式名单的“正籍”,并印刷发表。现在无法确证不缠足会是否真做“正籍”并刊布,但如前所述,湖南不缠足会不仅在《湘报》上发表了其董事的名单,自登上《章程》的第三十号起,也陆续公开一般会员的名单,自三月二十二日的第三十二号起,开始刊登捐款者的名单,自七月二十四号的第一百五十号起,新化县不缠足分会董事的名单也开始刊登。可见,不缠足会的公开性已经达到很高的程度。
其次是第三点:士绅的水平型社会联结。湖南不缠足会在其《章程》第十条说“各州县市集,亦就入会人多之处,随时设立分会。其所设分会之地,祈陆续函告总会,以便登入《湘报》”。如《章程》所规定,在维新运动时期的湖南,省城以外的各地也成立了不少不缠足分会。通过这些分会,湖南全省的士绅一起面对了缠足这一个全“中国”共同的问题。据三月三十日的《湘报》第三十三号的前引《不缠足会纪闻》报道,武冈州只说颁发宣传册子难以确证分会的存在,但在“曾茂才继辉倡办不缠足会”的新化县,“汤茂才纪彝等设立分会”的浏阳县可以确定有分会设立。“石拔萃(拔贡)秉钧纠集董事数百人,大会于县城隍庙”的邵阳县,暂不说“数百人”这人数可不可信,但“董事”这一说法是以会的存在为前提的,所以很有可能设立了分会[8]。其他在《湘报》上能得知其存在的分会有:在五月二十八日第一百十三号上的善化东乡不缠足会、在六月初一日第一百十五号上的衡山不缠足会、在翌初二日第一百十六号上的湘乡不缠足会、七月二十三日第一百四十九号上的宝庆府不缠足分会。湘乡团防总局其名称虽非不缠足分会,但也在八月十八日第一百七十号上发表了《不缠足条例》。另外,《湘报》第一百二十号上的不缠足会捐款者的名单,记有“湘潭县的天然足会捐银贰元”等语。这里的“天然足会”是否为有组织的会,目前不能确证。这或许是不想在报纸上记名的某一个人,冒称会的名义而已。总之如下文详述,参加不缠足运动的士绅超过一千名。不缠足运动为了一个目标而如此大规模地纠合省中士绅,应是前所未有的。
如前所述,在湖南不缠足会的董事中,黄遵宪、梁启超等应是骨干力量的六人同时为上海不缠足会的董事。在《湘报》上能看到的有关不缠足运动的文章,总提起上海的不缠足运动做参考系。第六十四号《中国女学会书塾章程》、自《时务报》转载的第一百二十四号《女学先声》、第一百六十八号《女掌教来沪》、自第八十七号起在广告栏登载的《中国女学拟增设报馆告白》等,报道上海启蒙妇女的动向的报道也常见于《湘报》上。这些文章、报道让湖南的士绅知道,不缠足运动是不局限于湖南的,是跨省界的运动。湖南的不缠足运动也引起了省外维新派的注意。比如天津的《国闻报》四月八日报道湖南设立不缠足会,在新化县通过生员曾继辉的努力,“其全境不入会者,仅有二团,信从者可谓众矣”。该报接着自四月二十七日起,用四天的时间连载了湖南署理按察使黄遵宪禁止缠足的告示,三十日也报道说在湖南因“诚恐乡隅僻处惊疑,致碍见闻”,按察使、知县等官出面禁止缠足。各地的不缠足运动,如此在各地的报刊上互相报道,让各地的士绅知道缠足是整个“中国”共同面对的问题,不缠足运动也发展到全国的范围。
最后谈一谈不缠足运动和国家权力的关系。前引的《国闻报》四月三十日的报道,说在湖南从按察使等国家权力一方积极示禁缠足。在湖南,不缠足运动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很明显。第一次暴露这一点的是,湖南不缠足会成立后不久的三月十六日,在《湘报》第五十三号上发表的刘颂虞等生员和监生十四人向省提交的示禁幼女缠足的禀稿。刘氏等在此次禀稿中说,为了“利国家而保种族”,“吁恳大人出示严禁,并通饬府厅州县晓谕乡团,互相痛戒”,被署理按察使黄遵宪采纳。同月十九日的第五十五号,黄遵宪再一次发表告示,举西人组织的天足会、清初对缠足的禁令等例子,让绅商士民周知要除缠足之害以及国家对不缠足运动的支持[9]。此后二十三日的第五十九号刊载了邵阳县知县禁止缠足的告示。此告示说该县秉承黄遵宪的指示禁止缠足,并言“倘敢阻扰违抗,由局禀请究惩”,其强迫的态度非常明显[10]。
在上文介绍的各地分会上,也可以看出不缠足运动利用国家权力强迫推广运动的情况。善化东乡不缠足会在其《章程》中规定“各团甲长、保正皆令多持草籍,家告户晓,劝人入会”[11]。衡山不缠足会在其《条例》中说“今学宪(学政徐仁铸)、臬宪(按察使黄遵宪)实总其成,上行下效,风俗丕变,斯因势利导时也”,可见该会狐假虎威的意图很明显[12]。徐仁铸撰写《宝庆府不缠足分会序》,意味着不缠足会的活动获得了掌一省文衡的学政的认可。新化县廪生邹德淹在向知县申请示禁幼女缠足时,将新化县不缠足分会的《章程》与“草籍”一同提交。他们的意图应是将知县的禁令与他们的活动连在一起。湘乡团防总局在其《不缠足条例》中说,“此举(禁止缠足)叠奉各大宪暨邑尊剀切示谕”,所以“颁发甘结、联结各式”,让每个家庭集体负责禁止缠足[13]。
如上述,湖南不缠足会从上海引进学会的运动方式并充分运用之,而且也积极利用国家权力,实现了急速的发展。
(作者单位:台湾慈济大学)
注释:
[1]贾逸君(伸):《中华妇女缠足考》,北平:文化学社,1929年再版,35-36页。
[2]夏晓虹:《晚清文人妇女观》,北京:作家出版社,1995年,王尔敏:《近代湖南女权思潮先驱》,李又宁、张玉法编:《中国妇女史论集》第一辑,台湾商务印书馆,1981年。
[3]不缠足会的会务移交给大同译书局,见于汪诒年:《汪穰卿先生传记》卷六“事业汇志”,788页(根据王林茂编校:《汪康年文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年收入的版本。页码也从《文集》)。梁启超托付汪康年刊登董事和捐款者的名单,见于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二册,《梁启超第四十三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1865页。
[4]《时务报》第四十九册(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湖南吴温仲来书》。吴温仲为吴性刚。
[5]《湘报》第二十七号(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南学会问答》。
[6]《湘报》第四十三号(光绪二十三年闰三月初五日),《卫足述闻》。
[7]《湘报》第三十一号,《不缠足会题名》,第五十九号,《不缠足会续题名》。
[8]《湘报》第三十九号,《不缠足会纪闻》。
[9]《湘报》第五十五号,《臬宪告示》。
[10]《湘报》第五十九号,《邵阳县张少棠大令禁止妇女缠足告示》。
[11]《湘报》第一百十三号,《善化东乡不缠足会简明章程》。
[12]《湘报》第一百十五号,《衡山不缠足会条约》。
[13]《湘报》第一百七十号,《湘乡团防总局酌议不缠足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