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萃柏
时间:2011-05-19

黄萃柏,曾用名彭古,1914年10月出生,湖南省岳阳市人。祖父务农,一生克勤克俭,家道小康。其父毕业于黄埔三期,曾参加东征和北伐,因反对内战辞职回家,购置田地200余亩,主张抗日和国共合作,属开明士绅。有兄弟姐妹九人,萃柏居长。
黄幼时读私塾,1926年入县城高小学习,1929年考进岳阳县立初中,九一八事变爆发后积极参加抗日救亡学生运动。1932年考入武昌中华大学附属高中,1935年毕业后被录取至中央航空学校预训班。在校因年少气盛殴打医官被开除,然后转考至国民政府内政部高等警官学校,1936年并入中央警官学校,编入正科第一期,1937年7月毕业。
适逢七七事变,学校挑选包括黄萃柏在内的20人组成特训班,学习街道巷战。不久爆发“八一三”事变,黄未结训即奉命开赴上海前线参战,编入苏浙行动委员会别动军第二支队,任第三大队第三中队上尉督导员,随部转战上海、南京、安庆。1938年6月撤至武汉,加入军统,由戴笠集合训话后派往皖西,任第七军少校联络参谋。1939年春在一次押解日俘时被日军打散,几经辗转到达重庆,于9月调往军统兰州训练班任中校指导员。1941年初调任西安警察局第三分局局长,后因触犯当地大士绅被撤职。1942年初由蒋坚忍介绍赴陕西任大荔县警察局长,5月调任泾阳县县长。不久,因殴打泾阳县参议长陈祉祥被监察院直接撤职查办,移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后调财政部西安查缉干部训练班任上校总务组长。
抗战胜利后,黄随同第一战区接收部队进驻郑州,任前进指挥所驻豫北地区少将专员,办理接收地方政权及点编汉奸归顺部队。1946年任汉中警察局局长,次年赴沈阳中央训练团东北分团党政班受训三个月,后历任辽宁省警务处副处长兼第三科科长、清源县长、抚顺市警察局局长。眼见东北形势急转直下,国民党军队难以撑持,遂于1948年6月辞职入关。9月起任湖南省会警察局副局长兼督察长、局长,领会程潜起义意图,维持社会治安,掩护地下党员,搜集军事情报,保护民主人士,支持和参与“迎解”活动。
1950年初,黄被保送到武昌中南军政大学政治研究班学习,期间曾参加湖北省土改工作团在浠水县驼背乡的土改工作,1951年8月毕业返湘待命。后因历史问题,受到错误处理并获刑,1975年12月特赦返回湘潭。1984年3月撤销原判,恢复起义人员名誉,1986年1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黄萃柏2003年11月病逝,享年90岁。
黄幼时读私塾,1926年入县城高小学习,1929年考进岳阳县立初中,九一八事变爆发后积极参加抗日救亡学生运动。1932年考入武昌中华大学附属高中,1935年毕业后被录取至中央航空学校预训班。在校因年少气盛殴打医官被开除,然后转考至国民政府内政部高等警官学校,1936年并入中央警官学校,编入正科第一期,1937年7月毕业。
适逢七七事变,学校挑选包括黄萃柏在内的20人组成特训班,学习街道巷战。不久爆发“八一三”事变,黄未结训即奉命开赴上海前线参战,编入苏浙行动委员会别动军第二支队,任第三大队第三中队上尉督导员,随部转战上海、南京、安庆。1938年6月撤至武汉,加入军统,由戴笠集合训话后派往皖西,任第七军少校联络参谋。1939年春在一次押解日俘时被日军打散,几经辗转到达重庆,于9月调往军统兰州训练班任中校指导员。1941年初调任西安警察局第三分局局长,后因触犯当地大士绅被撤职。1942年初由蒋坚忍介绍赴陕西任大荔县警察局长,5月调任泾阳县县长。不久,因殴打泾阳县参议长陈祉祥被监察院直接撤职查办,移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后调财政部西安查缉干部训练班任上校总务组长。
抗战胜利后,黄随同第一战区接收部队进驻郑州,任前进指挥所驻豫北地区少将专员,办理接收地方政权及点编汉奸归顺部队。1946年任汉中警察局局长,次年赴沈阳中央训练团东北分团党政班受训三个月,后历任辽宁省警务处副处长兼第三科科长、清源县长、抚顺市警察局局长。眼见东北形势急转直下,国民党军队难以撑持,遂于1948年6月辞职入关。9月起任湖南省会警察局副局长兼督察长、局长,领会程潜起义意图,维持社会治安,掩护地下党员,搜集军事情报,保护民主人士,支持和参与“迎解”活动。
1950年初,黄被保送到武昌中南军政大学政治研究班学习,期间曾参加湖北省土改工作团在浠水县驼背乡的土改工作,1951年8月毕业返湘待命。后因历史问题,受到错误处理并获刑,1975年12月特赦返回湘潭。1984年3月撤销原判,恢复起义人员名誉,1986年1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黄萃柏2003年11月病逝,享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