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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仁华

时间:2011-01-10

  1948年2月,我出生于湖南省绥宁县一个农民家庭,苗族,中共党员。初中毕业后辍学回乡务农,曾担任生产队会计、大队团支部书记。196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4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绥宁县关下公社青年干事、团委副书记、县革委会人保组干部。

  1970年6月经组织推荐到湖南省卫校读书,获中专学历,留省精神病医院(现脑科医院)工作,任院政工科干事、副科长。1977年8月调省卫生厅,先后担任政治处正科级宣传、组织干事,厅党组秘书。

  1980年经组织选拔参加省委党校第一期“中青班”学习。学习结束后,于1981年10月调省委组织部工作,任党政干部处干事、省领导秘书;1984年任干部一处副处长;1986年5月任青年干部处处长、干部一处处长。在省委组织部工作的十几年间,我各方面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其间还通过在职学习,先后获湘潭大学自学考试大专、北京人文函授大学大专、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等毕业证书。

  1993年6月从省委组织部调任湘潭任市委副书记,分管农村工作。1994年3月被选派参加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同年8月调任岳阳市委副书记,分管党群、政法工作。1998年3月调省人事厅,历任党组书记、厅长、编办主任,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2001年11月当选为中共第八届省委委员。

  在职期间,我努力做到认真履职不懈怠、依法行政不徇情、公正廉明不谋私,在领导班子建设、人才资源开发及服务专家院士、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开拓绩效考核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本人曾被评为省直机关“艰苦奋斗、勤廉为民”优秀领导干部,并获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2008年5月,我因年龄关系不再担任上述职务,经省委推荐被聘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为尽快适应参事工作,我努力调整心态、转换角色,熟悉和履行“参政咨询、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民主监督”的职责,积极参加省参事室组织的各类活动及调查研究。

  2008年,是我任参事的第一年。为服务“三农”,促进湖南特色产业——黑茶产业的发展,我和课题组另外一名参事在茶叶专家的指导下,深入益阳、岳阳、常德、长沙等黑茶产地的茶园、茶市、茶馆、茶叶加工、营销企业广泛听取意见,从“实施营销战略、开拓黑茶消费市场,实施品牌战略、确保黑茶质量信誉,重视茶园建设、确保优质茶叶原料”等方面,形成了《湖南黑茶产业发展的调研与建议》,受到了省领导的重视与肯定。时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批示:“黑茶产业发展前景很好,请泰波、明华同志阅。”时任省人民政府省长周强批示:“作斌并欧阳彪同志:这份建议很好、很实在、很有参考意义。请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就重视这些建议及如何发展湖南黑茶问题进行研究。”该建议还被省委政策研究室《城市经济论坛》杂志第61期刊发。

  2009年,为服务新型工业化和“两型社会”建设,我就“湖南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调研”这一课题,牵头前往长株潭等新材料产业较集中的市和部分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进行调研,直接听取政府部门、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的意见,了解我省“十一五”规划中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同时派人到陕西、四川等地学习考察,做了比较认真的对比调研。调查报告初稿出来后,又征求并吸收院士黄伯云、刘业翔和部分材料专家及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的意见,最终形成8000字的《湖南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思考与建议》。该建议被《城市经济论坛》第64期刊发,并于2010年1月向省政府常务会议作了汇报发言,时任省人民政府省长周强肯定“发言质量很高、针对性很强”、“讲得很好,这是我省重点抓好的领域”。

  我还参与了对加强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建设的调研和论证,认为要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创建高品位示范区,应把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作为“两型社会”建设重要标志性工程进行规范建设,并形成《关于把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建设成“两型社会”标志性工程的建议》。该建议提交后,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和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分别作出批示,认为建议“很有参考价值”,指示相关部门就“体制上怎么调整、投入上怎么共建”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