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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芝泉

时间:2011-01-10

  1945年农历八月二十二日,我出生于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一商人家庭,女,民革成员,民革湖南省委原专职副主委。

  1963年秋由安化二中考入湖南师范大学数学系。1967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南湾湖军垦农场劳动锻炼。1971年春再次分配到长沙市明德中学任数学教师兼班主任。随后,担任年级组长、教务主任等。1987年初,选任长沙市西区(现岳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0年间,连续三届分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电、计划生育和财贸等工作。1997年5月至2007年5月,任第十、十二届民革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2007年4月,被聘任为省人民政府参事。

  在担任政府和党派工作的20余年中,我曾任长沙市西区第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长沙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湖南省第九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常委,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民革长沙市第八、九届委员,副主委;民革中央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妇委会委员;湖南省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湖南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湖南省人事厅特邀监督员等社会职务。

  在长沙市西区人民政府工作期间,我工作认真负责,作风干练务实。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不懈地抓住教育投入和办学条件的改善、教育改革和结构调整、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特色的形成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等重点工作,西区高质量的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素质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文化工作注重群众文艺团体的建设和特色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元宵的龙舞、歌舞,中秋的灯会等群众文化活动红红火火,通泰街老妈妈合唱团等群众文化团体享誉省内外。计划生育工作既有明晰的工作目标,又注重人文关怀,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全省一流的工作业绩。财贸工作重点抓市场建设和扩大财源,区财政收入逐年以较大的幅度增长。

  由于工作勤勉,成效显著,我先后四次被长沙市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嘉奖”、记“三等功”的奖励,并多次获得省、市有关部门授予的“先进工作者”称号。

  在民革省委工作期间,注重以民主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精神、审慎的工作态度,努力开创民革工作的新局面。抓班子,重考核。在湖南民主党派中,民革省委首创班子主要成员“年终述职评议”;首创对各市委和省委各处室工作量化管理、年终考核、奖励先进的考评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民革全省工作均衡发展、再上台阶。抓队伍,重素质。注重基层支部建设和骨干队伍的培训,适度提高新党员的“准入门槛”,使民革队伍得到健康稳妥的发展。抓活动,重特色。紧紧围绕民革组织的特点开展活动,如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座谈会,南岳忠烈祠抗战英烈公祭,辛亥革命胜利纪念日,黄兴、蔡锷诞辰日纪念活动等,均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抓机关,重制度。完善出台了若干机关工作制度,并整理成册,使大家有章可循,用制度管人管事,机关作风大大改观,其窗口、枢纽作用大大提升。省民革与日俱进和充满创新活力的工作,得到民革中央和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的高度评价,不少工作在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我也因此获得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联合表彰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受到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的接见,得到省政府颁发的全省民革系统先进个人立“一等功”的奖励。

  对于诸多的社会兼职,我认为这既是一份荣誉、一份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因此无论对何种职务,都能准确定位,进入角色,认真履职。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认真审议所提交的工作和立法条文,参与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参加内司委对上访案例的处理。率先提出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的提案,为在全国法律界、妇女界产生较大影响的省级第一部相关法规的出台,倾注了自己的热情和汗水。任省政协常委期间,我组织民革界别的委员,认真参与大会,参与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努力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等重大课题调研组的调研活动。积极撰写个人提案,参与撰写集体提案,有多项被评为优秀提案。

  2007年4月,我在接过周强省长亲自颁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聘任书后,虽年逾六十,但仍以饱满的热情和敏锐的洞察力,积极投入参政咨询工作。三年来,我参与了《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安置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湖南老年社会福利机构的现状和发展对策研究》、《创意经济格局下湖南工业勘察设计产业发展的对策》及《湖南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思考与建议》等集体课题的调研。个人建议有《湖南动漫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关于发挥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作用的有关建议》等。这些建议和意见,得到了省领导的重视和省有关部门的采纳,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中,正发挥着效益。